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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05-25

  SQA要求每名学生必须按时完成所有专业课程的学习。为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督促同学们更好地完成课程的学习,顺利地拿到毕业证书,国际项目办公室做出如下规定:

  1、任何一个outcome不合格,将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2、HN Units任何一个outcome考试:第一次成绩不合格者,视错误率程度给予redo或Reassessment机会,成绩仍不合格者,需要下学年重修。

  3、HN Units中的任意一门课程考试,如果学生旷考或不按期上交报告(上交报告如果是无效报告也算作是不按期上交报告),将延期到毕业年的9月份安排重修该门课程,延期毕业。同时,对于旷考者或不按期上交报告者,给予警告处分。

  4、HN Units的任何考试:如果出现三行以上(理论概念除外)雷同抄袭现象(与他人或网上、书上等雷同都视为抄袭),老师根据专业判断给予补考或重修判定。

  5、对于每学年的大综合闭卷考试,初次考试成绩得C或F的同学,可以申请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后取两次最高成绩,最高成绩得B,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修;对于报告类大综合考试,初次考试成绩得F的同学,需要重修,初次考试成绩得C的同学,可以申请重修,最终成绩以重修后成绩为准。

  6.监考类考试,如果出现考试违纪者、交空白试卷者,按照重修处理。同时,对于考试违纪者,按照考试制度中给予相关处分。

  7、允许带Notes的考核,只能带由学院统一发放的、非黑色非铅笔字迹本人手写、由授课老师签字的Notes纸。

  8、在考试期间因病或因参加雅思考试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前申请缓考。缓考需在所申请缓考科目考试前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字,教管部审批。缓考一般安排与补考一起进行,仍不能参加考试或缓考未通过者需要重修。

  9、考试期间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及考试期间不带证件者(学生证或身份证),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只能参加补考。

  10、学生的出勤情况作为参加考试的必备条件,学生一学期任一课程学习期间,缺课超过该课程每个Outcome前课时的1/3,取消该Outcome的考试资格,需要重修。

  11、凡一学年累计有50%课程未通过者,不得升入下学年学习,劝其退学。

  12、所有重修需在课程结束的两年内完成,两年内不能完成重修课程者,不再给予重修机会。

  13、重修要按照学分缴纳重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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